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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出借經適房遭冒名轉讓 起訴要求撤銷過戶

  京華時報訊(記者孫思婭)稱自己借給朋友居住的經濟適用房被朋友戴先生冒名轉讓,劉先生將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告上法庭,要求撤銷住建委核發的房屋產權登記證書。昨天記者獲悉,昌平法院開庭審理瞭此案。

  這起行政訴訟案第二順位房貸銀行基隆貸款代辦信貸年息緣於一套位於昌平區天通苑的90多平米房產的過戶問題。房屋的前房主劉先生起訴稱,2001年6月,他買下房子並入住。不久,他借給朋友戴先生居住。去年底,他發現房屋於2009年被過戶至戴先生名下。

  劉先生稱,他從未辦理過戶手續,是戴先生冒名辦理瞭手續。劉先生認為,住建委作為房屋產權登記機關,未審查產權人身份信息,即辦理過戶登記手續,嚴重損害瞭他的合法權益,為此起訴要求撤銷住建委核發的房屋產權登記證書。

  市住建委的代理人否認瞭劉先生的說法。代理人認為,行政機關作出的核發房產證的行政行為程序合法,事實清楚,符合法律規定,應予維持。

  戴先生的代理人稱,房子是戴先生借用劉先生的購房指標購買的,雙方約定五年之後辦理過戶手續,戴先生為此支付瞭房屋的首付款並進行瞭裝修。在接下來的幾年中一直償還著貸款,並在房屋中居住至2009年。

  "都是朋友關系,因此並沒有文字上的約定。"戴先生的代理人說,2009年初,戴先生找到劉先生協商後一同前往住建部門辦理瞭過戶手續。2010年初,戴先生將房屋出售,並過戶到他人名下,目前戴先生與這套房屋已沒有任何關系。

  法院並未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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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http://bj.house.sina.com.cn/news/2014-05-29/0825275339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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