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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信貸新建科技園房屋產權可分割銷售

  南都訊記者曾春花程俊 近日,佛山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瞭《佛山市民營科技園產權分割和產權登記實施暫行辦法》,辦法有效期為3年。根據該辦法規定,新建的民營科技園,可對園區內的房屋產權進行獨立分割銷售。

  辦法所指的民營科技園,是入駐主體為民營科技企業(民辦科技機構房貸信貸二順位房貸年息借貸增貸轉貸),符合各區政府招商引資政策,園區面積原則上不小於50畝,經各區聯席會議審查同意可以進行產權分割登記的工業用地開發建設項目集聚的產業園區。但不包括已建成使用的工業用地項目。這意味著,已經建成使用的產業園,仍不能進行產權分割銷售。

  值得註意的是,辦法所指的產權分割是共用宗地因房屋權屬轉移而引起的房屋所有權人和土地使用權人的變更。房屋產權可以獨立分割銷售,但土地產權仍為共用宗地。項目竣工驗收以後,才能辦理房產轉移登記和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什麼類型的房屋可以進行產權分割?辦法明確,民營科技園項目的配套用房不得進行產權分割登記和分割抵押出售。產業用房可以進行分割銷售,但可分割銷售的產業用房建築面積的比例原則上不得超過分割前產業用房總計容建築面積的50%。

  為瞭防止園區房屋變成住宅,辦法還要求,園區內的用地、產業用房和配套用房禁止設計為別墅、住宅等建築形式,禁止作為商住辦公等用地建設開發,禁止擅自提高容積率、改變土地和房屋用途。

  記者瞭解到,目前上位法對於工業用地項目的產權分割未有明確具體規定。佛山制定這一辦法的目的是希望探索科技園區運營新模式,提高土地集約利用水平。由於辦法為暫行文件,暫行的規范性文件有效期自施行之日起不超過3年。



新聞來源http://fs.house.sina.com.cn/news/2014-10-20/0854453205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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